《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时间:2022-09-05 阅读量:2090次
《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调整改派期限)为2年,在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补办、调整改派。
择业期是自毕业当年度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7月31日止(如2016年的毕业生,调整改派期最后期限为2018年6月30日)。
办理手续
一、择业期内,《就业报到证》遗失申请补办,须携带本人申请、毕业证书、身份证,补办《就业报到证》。
二.、超过择业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不能补办,只办理派遣证明。
1.2000年(含2000年)之后毕业的,携带本人申请、毕业证书、身份证,办理派遣证明。
2.2000年之前毕业的,携带本人申请、毕业证书、身份证、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毕业生分配名册复印件,办理派遣证明。
办理程序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窗口受理、审核——办理补办手续。以上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仍按以上要求办理,无须另外提供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就业报到证》上有“报到期限”一栏,毕业生一般应在此栏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或按单位规定的时间前去报到。《就业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时,应及时与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根据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即是。可乘231、242、800、217、220、265等公交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北陵公园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0411-84710475 邮编:116025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Copyright © 2014-201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