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05  阅读量:1669次

    为充分调动学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进一步凝练和培育学术方向,培养和造就青年学术带头人,形成学科方向的学术团队,不断提升我院科研综合竞争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质量、宁缺勿滥、重点扶持”的原则,重点扶持我院成熟研究方向或培育学科方向相关教师组成学术团队,其目标是培养一批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核心,研究方向(领域)稳定、团队组成合理、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优秀科研团队,从而为学科建设提供更好的队伍支撑,为进一步成立学院研究机构奠定基础。
    二、组织管理机构
    1、学术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
    学术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各教学部主任(副主任)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学术团队的遴选、管理和考核等全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唐加福;
    成员:李俊、刘畅、赵枫、田青、杨兴凯、刘伟、陶永明
    2、学术团队培育计划工作小组
    学术团队培育计划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为组长,成员由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具体执行学术团队的遴选、管理和考核,实行项目主任负责制。工作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唐加福;成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项目主任:刘子龙;秘书:王浩
    三、遴选办法与程序
    1、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学术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公布学术团队方向指南和支持名额。
    2、学院教师依据学术团队方向指南,选择与自己研究方向接近的选题,自愿组建团队,填写《学术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研究计划、研究目标等申请材料。
    3、由学术团队培育计划工作小组(团队申请人、参与人回避)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学术团队进行评审。学术团队申请者需进行答辩(15分钟),内容包括团队组建背景与目的、研究领域与方向、建设目标、主要活动与预算、主要优势与特色;经专家无记名投票,超过2/3赞成票视为通过;
    4、学术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专家组评审的候选团队。
    四、申报条件
    1、作为学术团队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55岁以下,副教授以上职称,须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和团队研究方向相近的国家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期刊级别以《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认定期刊目录(讨论稿)》为准)。
    2、学术团队成员及其成果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相近,鼓励多学科交叉、多研究方法交叉。
    (2)团队成员数量适中(5-7人),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3)骨干成员(排序前两位,不含负责人)只能参加一个团队,其他成员不能跨超过两个团队;
    (4)团队成员(不含负责人)所有科研成果同时需达到以下标准:
     1)项目类成果要求需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①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及以上。
    ②主持教育部、科技部项目2项及以上。
    ③主持教育部、科技部项目1项,同时省部级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省级项目包括:辽宁省科技厅、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和省社会规划基金项目(注:教改类项目及横向项目、社科联项目不计)。
    2)论文类成果要求需达到以下标准:
    至少在B级以上期刊发表相近研究方向学术论文达到10篇以上。期刊级别以《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认定期刊目录(讨论稿)》为准,一篇A级论文可折算成2篇B级文)。
    五、支持措施
    1、学院在经费预算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术团队的研究工作。根据发展规划与年度预算,资助每个团队4万元,资助期限为两年。
    2、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术团队争取各级各类的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奖。
    3、学院可以根据学术团队的要求,以学院名义聘请讲座专家。
    六、学术团队的责任
    1、以学术团队为基础开展科研活动;
    2、学术团队成员在研究期间内必须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教育部项目等课题。在申报课题时,采取团队内部讨论及学院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3、加强学术团队对外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学院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指导学术团队建设;
    4、吸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学术团队,参与团队活动,实现集体指导;
    5、学术团队成员及所带研究生必须定期召开学术讨论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保证80%的出勤率和每人均等的主讲率,并记录学术研讨内容。
    6、学术团队成员必须有切实有效的合作,包括合作发表论文及合作申请课题等,每位成员都须至少参与一项合作研究。
    7、学术团队每学期至少面向学院公开进行学术报告一次。
    七、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于学院的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经费用途。
    2、经费分两年报销核算,首期核拨不超过总资助经费的60%,其它资金在分年度检查合格后再核拨。
    3、研究经费应主要用于团队成员参加学术会议差旅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论文发表费、图书资料费、耗材等学术科研活动。学术团队负责人负责本团队经费的规划、预算分配,并报主管院长审批后使用。学术团队应设专门人员(非团队主持人)管理经费具体支出。
    八、考核
    1、学术团队培育计划有效期两年。
    2、学术团队负责人在任期内可以更换团队成员,并报学院备案。
    3、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对学术团队的中间检查,对有重大问题的学术团队及时进行调整;
    4、学术团队每年形成《学术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内容包括所组织的学术讨论活动记录、课题开展的研究工作、已发表论文、获得奖励、已申报项目、工作论文等,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学术团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汇报。
    5、学术团队的课题研究结束时,团队负责人须向学院报告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业绩以及团队自身建设等情况。由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学术团队的总结和验收。
    6、学术团队在研究期间须有4篇以上与团队申报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在A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或在B级以上期刊发表与团队申报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8篇以上,(期刊级别以《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认定期刊目录(讨论稿)》为准,一篇A级论文可折算成2篇B级论文)。
    7、为鼓励高水平研究项目和高水平论文,建设期间,学术团队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其考核绩效认定为优秀,实施滚动支持2年:
    1)获得国家基金(社科、自科)项目2项;
    2)在国际SCI/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论文3篇;
    3)国家基金(社科、自科)项目1项、在国际SCI/SSCI收录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8、学术团队考核结果作为该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申请学院内部其他支持计划的重要诚信依据。如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其他严重违纪现象,学院有权利据此一票否决其他支持计划的申请。
    九、附则
    1、学院可根据学术团队运行的情况及学院财务状况,对本办法进行部分调整和改进。
    2、学术团队申报标准、考核标准可根据学院科研实力水平的变化,动态进行修订和调整。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9月10日

电话:0411-84710475 邮编:116025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Copyright © 2014-201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