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工作规则

时间:2022-09-05  阅读量:1061次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工作作风,使班子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总则
    学院领导班子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执行学校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民主决策,集体领导,照章办事,接受教职员工监督,做到行为规范,透明高效。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
    (一)院长作为学院领导班子的班长,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不仅是学院的业务工作,还要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既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也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院长对学院发展负有领导责任,对副院长(书记)工作负有一定的协调和协助责任。院长助理作为院长的助手,由院长聘任,在学院视同院班子成员,代表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同时享受副院长相应的责权利。
    (二)党总支书记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支持院长开展学院全面工作。
    (三)副院长(书记)应积极配合院长工作,重要事项(方案)须事先与院长沟通,征得院长同意;做好分管的工作,真正做好院长的副手,让院长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和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副院长(书记)对分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四)院长出国或国内出差期间,由院长指定的班子成员负责学院全面工作,并代表院长参加学校相关会议。
    三.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一)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二)领导班子成员在例会上通报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本周的工作安排,讨论并通过一些重要事项(方案)。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例会上通报需要院长参与、学院班子或学术委员会参与或院办支持的座谈、交流、讨论活动,以便院办统一协调安排时间、地点,在此基础上由院办制作学院的重要活动计划表。
     四.领导班子协商制
    (一)领导班子作出决策之前,班子成员应充分沟通,认真协商,取得共识;有些重大问题,还应听取教学部主任、学术委员会和全体教师的意见,或聘请专家进行论证。
    (二)领导班子议事,允许争论,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个别成员意见被否决后,应本着个人服从集体的原则,顾全大局,认真贯彻会议决议。
    (三) 领导班子做出决策后,若发现失误,应共同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应互相推卸责任。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错误,应由班子集体负责,院长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个人决策失误,由个人负直接责任,院长负领导责任。
    五.领导班子请假与通报制
    (一)按照学校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出国、出境或离开本市均应向学校主管领导请假。
    (二)除按学校规定执行外,领导班子成员国内外出差,或在本市参加半天及以上会议或活动时应向学院办公室通报。
    (三)院长国内外出差,应向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请假;院长国内外出差或在本市参加半天及以上会议或活动时,均应通知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通报给班子成员。
    (四)总支书记国内外出差,应向学校党委书记请假;总支书记国内外出差或在本市参加半天及以上会议或活动时,均应通知学院办公室和院长,由办公室通报给班子其他成员。
    (五)副院长国内外出差,应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副院长国内外出差或在本市参加半天及以上会议或活动时,应向院长请假。并通知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通报给班子成员。
    (六) 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后,应向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及时通报情况。
    六.领导班子来访接待制
    (一)领导班子按照工作分工对口的原则进行来访接待。
    (二)重要领导或者学者来院访问,由院长负责接待;必要时由院长指定副院长陪同。
    (三)上级主管部门来院访问或者相关单位来访,根据来访主题内容由各分管的领导负责接待。
    (四)如果分管领导认为一些较重要的来访者需要院长会见,应事先与院长沟通,视情况安排。来访接待的具体事务由学院办公室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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