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大基金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22-09-05 阅读量:1119次
第一章 总则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国家两大基金培育项目,旨在支持本院教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教师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通过培育项目的资助和持续研究,获得国家两大基金的资助。
第二章 申请与评审
一、申报时间
每年度一次接受申请,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项目周期为两年,启动时间为当年10月。
二、申报条件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可以申请基金培育项目:
(一)当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但未能受资助的教师;
(二)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经历的教师,当年未申报国家两大基金,需准备申报书(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请书或社科青年基金申请书格式)。
三、评审办法
(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国家级课题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
(二)对于当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能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同时通讯评审意见较好(达到上会水平),进入会议 评审阶段的申报人,直接予以资助,不需评审专家讨论投票;
(三)对于当年申报国家两大基金未能获得资助,且未能进入会议评审的申请人,根据国家基金委书面通知的通讯评审情况,对项目申请排序和分类,评审小组专家应当在充分考虑通讯评审意见和资助计划的基础上,对项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应当以出席评审专家的过半数通过。
(四)对于当年未申报国家两大基金的申请人,及没有返回通讯评审意见的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需参加评审答辩会,答辩时间15分钟,申请人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陈述和答辩。评审专家根据答辩情况,结合申请人的创新潜力,提出资助与否意见,对项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建议予以资助的项目应当以出席评审专家的2/3通过。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申请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做好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在两年内申报并争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
二、两年期满,填写项目结题报告,结题项目绩效作为后续申请的重要因素;
三、两年内只能资助一次。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自2014年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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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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