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科研助理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05 阅读量:2606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专题规划》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的主要精神,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科研团队建设,计划在我院原有班导师制和党员导师制的基础上,推行本科生科研助理制度,为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热情的本科生提供参与科研项目的实践机会,激发学生对科学研究的兴趣,形成教学科研互动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全面提升本科生的综合素质与科研创新能力,同时优化我院科研团队结构,提高科研效率。
本科生科研助理制度采用项目驱动的运作方式,以奖励为主要的资助手段,由教师申报研究选题,经学院批准后,通过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本科生科研助理的人选,并采用导师考核和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保障本科生科研助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科研助理制度的管理机构
为确保科研助理制度的顺利实施,拟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为科研助理制度的领导和监督机构,管理小组为具体实施机构。
1、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主要负责指导、监督与评价工作,具体包括:确定年度经费预算;对学院教师的宣传与动员工作;对科研导师资格进行审查和考核,定期听取科研导师和管理小组的工作进展汇报;对科研助理的选聘、岗位设置、考核评定、奖励发放等程序进行监督;确保科研助理制度的实施并保持长效管理。
2、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学院团委和科研秘书组成,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主要负责实施和总体协调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规章;按照相关流程设定岗位,并进行招聘、选拔和配置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并考核本学院本科生科研助理的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负责审核发放科研助理科研奖励;对科研助理情况进行归档与备案。
二、科研导师的条件与职责
1、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研究选题,并申请配备本科生科研助理。
2、每名教师每年可以申请配备的科研助理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同时指导的科研助理总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3人。
3、科研导师的主要职责:
(1)定期与科研助理进行工作的研讨与交流, 指导科研助理开展科研工作,激发科研热情,培养科研能力;
(2)严格要求科研助理,规范科研行为,杜绝指导的科研助理出现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
(3)主动了解、关心科研助理的学习、生活与科研情况,及时给与指导和帮助。
三、科研助理的条件与职责
1、科研助理的基本条件:
(1)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状况佳,道德品质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责任心强,积极热情,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最近一个学年的期末成绩均在70分以上;
(5)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2、科研助理的主要职责
(1)在完成学业的基础上开展助研工作,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助研工作相结合,促进学习与科研;
(2)协助科研导师进行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包括参与调研、资料整理、论文和研究报告的撰写等;
(3)按要求完成科研导师的助研工作安排,定期与科研导师进行沟通,并保证沟通渠道的通畅。
四、科研助理的选拔与管理
1、科研助理选拔程序
(1)由科研导师提出研究选题和配备助理的申请,对课题内容、预期成果、需助理参与工作部分进行详细说明。研究选题可以来源于科研项目,或创新创业、数据建模、软件设计等科研创新大赛;
(2)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选题和配备助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后,管理小组汇总审核通过的申请,并统计岗位数量,面向全院公开招聘;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科研助理申请表》,并提交给学院管理小组相关负责人审核;
(4)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满足条件的申请者提交给科研导师,并由科研导师择优录用,并将《科研助理申请表》交管理小组备案。
2、科研助理的考核
(1)科研助理工作的考核分为阶段性考核和终期考核两种;
(2)阶段性考核由科研导师负责,在每个学期的期末开展,根据学生的工作表现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3)终期考核由科研导师和管理小组共同完成,在大四上学期期末开展。终期考核成绩分为两个档次:第一层次是合格,积极配合科研导师完成相关工作量,助研工作表现良好,导师同意考核合格。第二层次是优秀,在合格的基础上,至少发表三级以上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创新创业、数据建模、软件设计等科研创新类奖励1次。助研工作表现由科研导师负责评价,学术论文和科研奖励由管理小组进行审核,并填写《科研助理终期考核表》;
(4)科研助理有以下任一情况发生的,应停止聘用:阶段性考核不合格;获聘后因任何原因中止或终止学业;因特殊原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从事助研工作;获聘学生因从事助研工作严重影响学业;研究成果存在剽窃、伪造数据或其他违背学术道德行为。
3、科研助理的奖励措施
(1)毕业论文可优先选择由科研导师担任,助研过程完成的论文可以作为毕业论文;
(2)终期考核通过的,可获得科研助理证书;
(3)助研期间发表高质量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①科研助理是第一作者;②科研助理是第二作者,且科研导师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参照《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论文奖励计划》对科研助理进行奖励;
(4)科研助理在助研期间获得创新创业、数据建模、软件设计等科研创新类奖励的,参照对应大赛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每年度论文与大赛的奖励预算总额度上限为3万元。如果应发奖励总额超出预算,则根据各位研究助理的应发奖励额度按比例分配预算;
(5)在各项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参与助研工作的学生;
(6)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优先考虑参与助研工作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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